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29
民政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入学、就业、住房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明确了见义勇为死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2012年7月27日 来源:京华时报 )
见义勇为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锄强扶弱、匡扶正义、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体现了一种积极向上、勇于奉献的时代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彰显了当代中国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
然而在现实中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却常常是流血又流泪,一些见义勇为者帮助了别人却反而被被救助者倒打一耙;更有见义勇为者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之后却再也无人问津。如此这般的境遇最终使许多英雄们的生活变得艰苦,处境变得艰难,有的甚至不得不为此背上沉重的负担。在一定意义上说,他们的遭遇本身变成了一个“活教材”,在深深刺痛着人们的良心的同时,也让人们因为惧怕这样的代价而把社会道德与良知封锁在了内心,社会也越来越冷漠。
其实,见义勇为不只是勇气的体现,更是对自身和社会安全利益的守护。我们不能小觑见义勇为或见义不为的社会传递效应,保护见义勇为者,就是保卫我们每个人的实际利益。英雄流泪的背后,是道德良心在流泪。为英雄们撑腰,也是在为道德良心撑腰。为见义勇为撑腰,即是在为社会道德风尚托住底线。
时代呼唤见义勇为的精神,社会崇尚见义勇为的英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的出台,从国家层面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和扶助进行规范,将有助于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鼓励和关爱,也体现了党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决心,这对于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凝心聚力,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构建,从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推进道德制度化的一大进步,是推进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动力。希望各地方在具体执行时能够切实按照此《意见》的规定落实,让见义勇为不再吃力不讨好,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流血又流泪。(夜峰)
编辑:马骁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