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宜宾江安县发出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1-09

  “这里的工作人员很热情,待我们如亲人一样,我要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朋友和家人。”1月3日下午3时许,拿到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发出的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罗女士高兴地说。

宜宾江安县发出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图1)

  罗女士是台湾同胞,她于2018年12月26日在江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为自己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7天后的2019年1月3日就领到了办好的证件。

  “办理好此证以后,罗女士日后就可以安心在江安工作,尤其是在国内乘坐航班和火车、住宾馆、往返台湾和江安等生活方面更加便利了。”派出所户籍民警在采访时说:“江安县公安局自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并将受理点设在江安派出所;罗女士是江安首个享受到这一政策福利的台胞,也是第一个吃到‘螃蟹’的人。‘几生修得住江安’是我们江安的城市名片。虽然目前就罗女士一人来办理此证,但是我相信还会有更多的港澳台同胞们会陆续申请入住江安的;相信我们会恪守‘冬攻’行动,进一步提升窗口形象和为民服务质量,热诚的欢迎他们回来,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据悉,此举完全按照国务院、公安部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具体工作部署和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余琳琳 石兴旺)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