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州河道禁采期船只一律集中停靠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6-08

    禁采期间,所有采砂船舶实行相对集中停靠,不得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凡举报非法采砂者,一经查实,将获得奖励。这是泸州市今年落实禁采工作推出的又一项举措。

    泸州市境内有大小江河80余条,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等主要河段500余公里,规划设置采砂点50余处。长江河道年批准采砂量约500万立方,长江河道批准设立采砂点42处,办理采砂许可证67个,从业人员近1000人。

    每年6月至9月,泸州境内重要河道都要实施禁采,确保河流健康及行洪安全。从2008年起,泸州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禁采期间,所有采砂船舶实行相对集中停靠。违规采砂业主将被列入“黑名单”。禁采期间,海事部门在重要船舶、重点水域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全天候监控。

    泸州市水务部门将水政、渔政执法人员统一吸收到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中来,水务局还主动与自贡市水务局、宜宾市水务局和重庆江津市水务局协调,商讨共同打击跨界水事违法行为相关事宜,实现跨区联打,让跨界水事违法无路可逃。(完)周松柏 记者陈章采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