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08
泸州市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为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采取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各村、各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通公路的5个村每村聘请 1—2 名村社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是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全乡共出动宣传车辆15辆(次),悬挂标语25条,召开群众会议25次,受教育3600人(次)。
三是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责任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逻管控,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与车主、驾驶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
五是责任追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乡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马嘶乡 刘方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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