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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5·22矿难”事故直接责任人被逮捕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6-11

   昨日,自贡市荣县县委宣传部通报:在荣县新胜煤矿“5·22”煤矿瓦斯事故中,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张富奇(化名)被逮捕。

    经荣县检察院审查查明: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新胜煤矿安排在瓦斯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张富奇,于5月21日15时至次日8时负责瓦斯监控值班。22日凌晨4时36分,他发现井下4313进风巷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反而将监控报警系统关闭。至当日7时9分才重新开启瓦斯监控系统,发现井下4313进风巷工作面瓦斯超限继续报警,张富奇仍未上报矿级领导处置。导致4313工作面7时43分发生瓦斯爆炸,造成当班工作人员6人死亡。目前事故调查仍未结束,张富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记者罗暄)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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