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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环保局健全环境信访机制 及时解决污染投诉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07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环保部门加强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绿色通道,也是环保部门了解民意、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阵地。截止8月,泸州市纳溪区环保局共受理“12369”环境投诉案件151件、“12345”转办件71件、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部门转办件共11件(次)、处理并回复网络舆情3件,办结率达99%。

    纳溪区环保局为推动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注重从四个方面健全环境信访机制,及时解决污染投诉。

    完善收集渠道,健全环境信访受理机制。落实环境信访案件24小时投诉热线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了随时有人接听、处理群众投诉。开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专人负责办理市局及区委及区政府交办、群工局和治理办转办的各种环境信访投诉。落实领导值班、每周领导接待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多角度、全时段、全方位开辟环境信访收集渠道,及时获取环境信访信息。做到了“来电有人听、来访有人接、来信有人办、网上反映有人回”。为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及时处理,健全环境信访限时办结机制。针对不同环境信访件,基本做到现场调查,限时办理。通常来电来访尽量当日处理、一周内办结,来信一周内处理,2周内办结,网上投诉在一周内回复。严格落实2个月办理期限,杜绝超期办理。

    加强后督察,健全环境信访回访机制。对已办结的环境信访案件,环境监察人员除按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外,还通过当面或电话向投诉人征求办理意见,告知处理结果,宣传环境政策,为防止环境污染反弹提供了有力保障。

    落实包案规定,健全环境信访领导负责机制。所有信访投诉案件均落实分管领导负责的要求。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由一把手进行领导包案,做到了“领导主抓、大队主办、专人负责、限期办理”。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要求,为彻底解决环境污染提供了有力保障。(完)纳溪区环保局  曹勇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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