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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伤不起!高空坠物事件时有发生 伤者如何维权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8-08

宜宾:伤不起!高空坠物事件时有发生 伤者如何维权(图1)

  近年来,在宜宾城区,高空坠物的事件时有发生,或是让行人受伤,或是让行人惊魂。这些事件中,绝大多数是属于意外事件。然而当行人被砸伤,没有人站出来为砸伤事情负责时,伤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事件回放

  2012年8月4日下午4时30分,一名女子抱着小孩从宜宾城区小碑巷经过,走到一处婚庆店外时,一个小花盆从天而降,掉在这名女子的脚前,差点砸到手中抱着的小孩。

  2012年7月10日上午,家住宜宾城区学盛街的颜泽玉老太正在自家店铺门口休息时,一个铁锤从天而降直接将她的头部砸开了两个口子,顿时鲜血流出,老人随即被送到医院。后来家人多番寻找发现,原来是店铺上方8楼住户家中,一名装修工人在阳台上干活儿时不慎将铁锤甩落。

  2012年6月的一天,市民陈女士在宜宾城区北通道经过一处正在进行户外装修的店子时,突然一个老虎钳从上面掉下来,老虎钳擦着陈女士的额头头发落下。

  2010年5月20日下午,一女孩在宜宾城区明伦堂一摊点前购物时,突遭飞来横祸,被楼上落下的玻璃瓶击中头部,鲜血直流。经诊断,女孩头部被瓶子砸开一个长约2cm、深约1cm的口子,缝了3针。

  数据:城区每年发生高空坠物事件30余起

  记者从宜宾城区部分社区采访了解到,高空坠物在社区范围内时有发生,通常是受害者拨打110,社区配合警察查找掉落物品的来源。记者从翠屏区公安局了解到,宜宾城区每年发生高空坠物事件30余起,掉落的物品通常是居民楼阳台上杂物、建筑工地坠落物。

  这些高空坠物的情况,多数是因为市民不小心造成的,但是也有市民因不堪自己休息环境变差扔东西表示抗议的。在宜宾城区,到了晚上,一些酒吧、夜宵店就非常热闹,这些经营场所常常营业到深夜,在这些地方消费的市民常常不顾及别人已经休息,大声喧哗而影响到别人的睡眠,这些睡眠受影响的市民选择扔水袋等物品的方式来表示抗议。

  律师支招:伤者如何维权

  对于高空坠物砸伤人,谁应该承担责任?酒都律师事务所的罗和辉告诉记者,在《侵权责任法》中已经明确指出如果能够确定高空坠物的侵犯人,那么直接就由这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不能找出侵犯人,那么就由可能掉物的整幢楼房的住户承担责任。比如说,如果这幢楼房有20个住户,那么这20个住户都有可能扔东西下来砸伤人,在可能性方面它是存在的,但是由于无法确定是哪一个人,所以就让整幢楼房的住户来承担责任。

  罗和辉说,扔东西肯定是个人,其他人也承担了责任肯定是不服的,但是整幢楼房的住户承担责任是法院强制性的判决,所以就算有些住户不愿意承担也必须承担。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促使大家共同出主意或共同提供证据查找出真正扔东西的人。“高空坠物伤人案件中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是被楼上东西所伤,不必举证被谁所伤。”罗和辉说。

  然而对于有些住户不满楼下歌厅、酒吧经营太晚,影响到他们休息而扔东西的情况。罗和辉说,虽然住户是因为自身休息受到影响而扔东西的,但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他们可以采取其它方式来解决。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行为就过激了一点。而解决这些问题的部门也应该承担它的责任,因为这些住户的要求没有得到解决,才导致这种过激行为。(完)杨智杰 记者 王宇 实习生 于璐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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