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08-09
创“国卫”标准要求:上市肉类的检测检疫等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8月6日,记者从内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内江市已建立起上市肉类检测检疫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据介绍,为保障内江市动物卫生和上市肉类的品质合格,内江市制定了《动物检疫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南》、《动物卫生检疫工作指南》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管理指南》,并于2010年开始实施。2011年9月,针对屠宰企业,内江市制定了《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动物卫生工作管理指南》,并发放给每一户屠宰企业,要求严格按照《指南》上的要求管理动物卫生。今年,内江市又再次制定《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动物卫生疫病防控工作意见》。至此,内江市完成了对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管理、动物屠宰管理、产地检验管理、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贮藏、市场、超市监管及动物诊疗机构等环节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在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共免疫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93.98万头,占应免数的100%;免疫牛、羊口蹄疫43.01万头,占应免数的100%;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1965万羽。
目前,全市共有屠宰加工企业、定点屠宰场(点)232个、牛屠宰场10个全部设有驻厂(场)动物检疫监督办公室。全市110多个乡镇共建有产地检疫报检点349个,产地检疫面达100%。基本落实了屠宰场(厂、点)监督检查制、待宰巡查制、宰前检查制、“瘦肉精”检测查验和监督抽样检测制、同步检疫制、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制。
今年5月,内江市还查处了一例贮藏动物产品无检疫证明案件。查获无检疫证冻牛肉205件,共4100公斤,处罚9.8万元,极大震慑了违法分子,确保了动物食品安全。
除此之外,内江市还加强了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完成了官方兽医审报工作;完成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从多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动物卫生检疫工作。(完)孙国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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