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10
泸州市纳溪区省级法治区创建工作以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按照省级法治县(市、区)的考核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强力度保障、快节奏推进,创建工作亮点纷呈,法治纳溪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机制完善,加强法治创建工作领导
纳溪区高度重视省级法治区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将法治纳溪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健全了党政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像考核经济指标一样考核党政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把述法成绩与考核奖惩、职务任免挂钩;为把省级法治区创建活动延伸到每个社会细胞,继续推进法治示范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窗口、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系列“法治细胞”创建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与区直机关工委、民政局、教育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每一进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内容和考评机制,为更扎实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的大提升奠定基础。
突出阳光施政,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团律师及群众代表参与政府常务会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三年来,区、镇法律顾问团律师累计参与政府决策和项目合同咨询330多件。坚持“公正、公开、规范”阳光执法,强化《行政强制法》的学习贯彻,以全面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司法为民,区政法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重点解决司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不严谨、不细致和工作态度生冷等问题。通过各种载体措施,不断提升全区政法干警的法治理念,打造出一支政治优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信念坚定的政法干部队伍。
实施民生工程,让法治成果惠及百姓
纳溪将平安纳溪、法治纳溪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明确具体项目、强化资金保障,配齐配强人员。在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九项民生工程,实现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49.6%,“两免一补”政策惠及4.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狠抓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食品卫生、五小行业、企业排污、农村改厨改厕等依法进行了综合治理,基本根治了违章搭建、乱停乱放、冒口经营、乱排污水等城市脏、乱、差现象,农村和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公共安全等得到了根本改善,三年来,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5件,解答法律咨询318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突出宣教引导,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开设“一坛一网”(“纳溪法治讲坛”和“纳溪普法网”)进机关、进单位,先后邀请了四川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市法建办等高校和机构的人员前来讲授《宪法》、《行政强制法》、《刑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三年来,先后有2200余名(次)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国家公务员参加了听课;为提高普法实效性和针对性,开展了“特色普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举办了“法制漫画”巡回展、“法制茶园”大家谈、“法制图书”免费看、“法制文艺”同欣赏等符合基层需求的特色普法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据统计,三年来该区开展“特色普法”408场次,发放普法资料52万份,受普及群众达60万人次。(完)纳溪区司法局 王良洪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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