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8-13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以及《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规定,泸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7月1日起分别调高为16.3万元、10.8万元。
至此,泸州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7053元)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4元)的6倍以上。 (完)马小林 记者雷朋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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