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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安局嘉明派出所归还群众被骗财物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11

  2018年10月8日,泸县公安局嘉明派出所接群众李某(女,73岁)报警,称被人以丢包的方式骗走21000元。

  接警后,嘉明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细致摸排,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随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韩某到派出所自首。经询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诈骗李某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1月2日,嘉明派出所将涉案财物(现金21000元)返还给受害人李某。目前,案子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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