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6-07-14
7月13日,四川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律师协会表彰了第四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十位律师获此殊荣。
来自内江的职工维权律师杨利娟,是位个子不高但声音洪亮的女性。执业十多年来,她以各种方式免费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0人(次),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00余件。
因为杨利娟的真诚与专业,不少人只认她来帮忙。在杨利娟临近预产期时,农民工老刘找到了她。老刘的儿子因工伤去世,儿媳与儿子感情不好,早就离家个人生活,两个孙子一直由老刘独自抚养。儿子去世后,儿媳却因赔偿金及孩子抚养问题向法院起诉老刘,要求分割工伤赔偿金40余万元,一审判决老刘败诉。
医生明确告知杨利娟不能劳累,否则可能会早产,甚至可能永远失去做母亲的机会。但为了老人和孩子的合法利益,杨利娟几下农村了解孩子母亲起诉的动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孩子母亲及家人进行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就在他们签订协议的头一天,杨利娟却因劳累过度早产了。
眉山的王正贤律师,是一名肢残三级的残疾人律师,他在从事律师助理工作中,自学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专职律师,以劳动法律事务为专业方向,长期从事职工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
从2014年5月至今,王正贤及其职工维权团队律师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情绪安抚,积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总共代理了713名职工向眉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数为811件。通过律师的法律讲解、调解,全部案件得到调解解决,确认由该公司赔偿员工各项款项约3000多万元。(记者 赖芳杰 实习生 丁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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