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在拘留所对我的照顾和教育,又要麻烦你们送我到车站坐车回家。以后到我家里来作客,我摆酒谢谢你们!”7月9日,泸县拘留所两名民警在送拘留期满的出所人员李某某前去客运站坐车回家途中,年近70岁的李某某含泪连声向民警道谢。
6月29日,李某某因对泸县玄滩镇刁河村小学校不让自己随意进出校园的行为不满,从家中搬来多袋谷子,堆放在校门口,堵塞师生进出校园的通道,造成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后果。经警方查证,李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
拘留期间,泸县拘留所管教民警针对李某某性格倔强、目不识丁的个人情况,因人施教,对李某某进行情理相融的普法教育,让李某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违法行为。
7月8日晚,李某某知道自己第二天将期满出所,想到身无分文又不识字,又没人来接自己,想回家很困难,分外担忧。值班民警知情后,及时安抚李某某,承诺帮助她回家。
7月9日,李某某办好出所手续,拘留所两名轮休的民警驱车将李某某送往客车站,并掏钱为李某某购买车票,送她坐上开往玄滩的客车。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李某某含泪感谢民警的一幕。(戴雪梅 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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