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泸州市叙永县正东镇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镇内各村均不同程度受灾,公路、农房、农作物等损失巨大。灾情发生后,正东镇纪委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监管,在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必需的救灾物资过程中,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廉洁、高效、公开,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东镇纪委积极会同镇社事办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工作,紧密配合,相互协调,有效联动,形成合力,增强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违规管理使用救灾物资的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严格程序,按时发放。正东镇纪委从四方面强化对防寒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一是救灾物资拨付和使用,做到无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二是救灾物资拨付、发放做到快速及时,充分发挥物资的救济效能,无滞拨、迟拨和滞留现象。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救灾物资,做到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救灾物资的发放中,无乱支滥用、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等现象,使10万元救灾资金、5000斤大米、50桶菜籽油、50床棉被等救灾物资真正发放到重灾户、急需户手中。
强化监督,全面检查。6月28日-30日,正东镇纪委对全镇救灾物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全程监督中寨村、团山村等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其余村采取抽查农户的形式,确保对全镇11个村1个社区救灾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正东镇纪委对救灾物资发放情况的督查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使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救助,使救灾物资发挥了最好的社会效益。(刘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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