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7-18
“感谢司法所和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要不是你们,我的伤还真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我们两家的关系又恢复了!”7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林丰乡茶丰村村民张某向林丰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感激地说。
2016年6月4日,茶丰村的向某结婚,邻居张某在厨房帮忙。因厨房事多,张某不小心被热水烫伤,当时张某碍于向某家办喜事,未曾多想,自行前往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多元。婚后,向某一家到外地旅游,未及时到医院看望张某。张某觉得感情上接受不了,自己毕竟是给向某帮忙才受伤的,而向某却不闻不问。于是,张某要求向某支付医药费,双方发生争吵,严重影响邻里感情。
林丰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根据《民法》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从情、理、法三方面出发,劝说双方当事人保持平和心态,互换立场思考问题。最终,向某同意承担张某的医药费,并支付500元的营养费。(罗晶)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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