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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禁民办高校收取学生实习实训费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在线-成都晚报  发布时间:2011-06-19

昨日,省发改委公布了第二批批准的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并严禁学校除学费、住宿费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外,再收实习、实训等其它费用。第二批涉及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警安职业学院两所民办高校,其中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为:全日制专科航空服务专业学生学费12000元/年·生。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均从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根据三年生均培养成本监审情况,省发改委批复了四川警安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

★全日制专科学生学费:

1、文科,7000元/年·生。其中:体育类专业8000元/年·生;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专业:9000元/年·生。

2、理工科,9000元/年·生。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2000元/年·生。

★全日制五年制大专学生学费:

第1、2、3学年学生学费按中专标准收费,第4、5学年学生学费按大专标准收费。

★全日制中专学生学费:

3000元/年·生,其中体育类专业3600元/年·生。

★实行公寓管理学生住宿费:

1、6-8人带卫生间1000元/年·生;

2、4人带卫生间1200元/年·生。

以上学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由学校在最高限价内自行制定。省发改委强调称,除学费、住宿费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外,严禁学校再收实习、实训等其它费用。(记者 杨富)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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