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6-20


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今年6月南溪县委出台了《南溪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必须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党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行政处分条例》等领导干部应知晓的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也将作为县委以及组织部门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南溪县委对此次考试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不走过场,该县建立了全县动态试题库,并定期更新试题,每轮考试提前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印制试卷。廉政法规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进行,要求考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阅评,考试成绩由纪检监察机关及时通报组织部门和应试者本人。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县委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然不合格的,县委将取消其本次任用资格。通过严格考试程序,使“考廉”成绩不仅成为选人用人的依据,更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知廉、学廉、促廉、用廉的积极性。 (完)郭丽 俞南
编辑:游传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