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20
为推进“法制纳溪”创建工作,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打造平安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四举措”应对醉驾。
一是成立酒驾专项整治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随时对单位驾驶员进行抽查,建立举报制度,实行有奖举报;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酒驾专项整治小组多次组织驾驶员观看醉驾车祸安全教育片,警钟长鸣;三是组织驾驶员签订拒绝酒驾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落实责任主体;四是将酒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醉驾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完)祝相平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