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21
针对十二五期间的减排任务指标多、范围广、要求严、核查严等特点,江阳区环保局积极谋划,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等有效措施,努力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减排任务,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打下坚实基础。
一、以工程治理为重点,推进工程减排。一是对华莱特、北方沁园等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工作;二是对弥陀白马、方山等乡镇场镇生活污水开展治理;三是对正雄、瑞华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
二、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计划在年内关闭沱江水泥厂立窑生产线,并做好2014年前关闭一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和一家砖厂的准备工作。
三、以环保执法为抓手,推进监管减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正在运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在控制范围内;对正在实施的污染治理工程加强现场监管,督促治理设施限期投入完成。
四、以环境监测为基础,为减排提供数据支撑。区环境监测站将加强对各个减排企业的监测,以详实准确的监测数据为减排工作和环境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依据,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以新建项目环评为前置,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对新建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特别是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在环评时建立完善的新、改、扩建项目排污增减控制体系,达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六、以行政约束机制为保障,落实污染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拟减排的企业和乡镇,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和企业的信誉评价,保证污染减排项目按时开工、竣工和达标运行。对按时完工,达标排放,效果突出的乡镇和 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完)泸州市江阳区环保局 姜伟 张利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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