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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明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全搜索  发布时间:2012-08-18

    昨日上午,泸州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蔚,副市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晓宇,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汪建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万春出席会议。会议由邹蔚主持。
  刘强指出,各区县、各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要积极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要做好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这是第一步,也是关键。要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宅基地产权以及林权的确权颁证。二是要建立交易平台。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实现资产价格化和交易自由化;三是对于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矛盾,要做好与其它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就如何扎实有效开展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刘强指出,一是要科学规划、布局现代农村新形态。在规划中,理念要科学,空间布局要合理,功能要协调;二是要连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刘强强调,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群众主体作用、强化要素保障,还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努力推进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上新台阶。
  目标:明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区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总体要求,泸州市将力争到2013年底前,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
  其中,江阳区要在继续搞好黄舣镇永兴村试点的同时,全面推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争取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其余6个区县要选择1—2个镇开展试点,积累改革经验,争取明年3月底完成试点工作,明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区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确权:今年完成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
  泸州市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任务。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年底前,江阳区要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纳溪区和龙马潭区要至少完成1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其余4个县要完成1个村或1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全市要在2013年底实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
  我市还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对合法取得的农村房屋登记造册,确认农村房屋所有权,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江阳区要在今年底前完成一个乡镇的农房确权登记试点,明年5月完成全区农房确权登记工作。其他6个区县要在明年3月前完成一个乡镇的农房确权登记试点,明年底前全面完成。
  我市还要继续巩固和完善林改成果,继续做好扫尾工作,做到林权证100%颁发到户。

流转:农村产权流转通过市场机制实现

  在农村产权确权后,将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农村产权流转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村房屋产权流转。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建立集“产权交易、技术和资本结合,投融资服务、资产处置”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中介服务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络,以此作为交易信息的收集、发布平台,实现信息合作共享。市上要求每个区县都要建设一个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产权流转服务所,有条件的区县,还可以建立县域范围内农村产权流转市场。

  我市明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力争到2013年底前,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会上获悉的。

  昨日的大会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讨论稿)》,就我市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出了若干意见。(记者 汤颂)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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