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24
今年省政府下达泸州市保障性安居住房任务为1.3万套。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确保实现省政府确定的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的目标。近日,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勇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有关事宜。泸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三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勇局长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今年的政治任务,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一是市国资委长工集团棚户区改造(以廉租房形式)尽量选址在国有储备土地上,以便早日动工建设;如果选址在茜草片区,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审批,由市国资委组织征地补偿专项资金,江阳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征地补偿,待省政府征地批复下达后再供地。
二是江阳区廉租房用地由江阳区住建局和市收储中心衔接,在资料齐备情况下6月15日前办理供地手续;经济适用房由企业自有土地解决,不涉及新增土地;公租房用地选址在机械集中发展区和轻工业园区,由江阳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在储备土地中落实。
三是龙马潭区廉租房用地手续已办理,零星集体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补征;经济适用房由企业自有土地解决,不涉及新增土地;公租房由经济开发区储备土地落实。
四是纳溪区廉租房用地已落实,供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公租房由园区企业配建,纳溪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办理供地手续。(完)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黄勇 李晓铃 程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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