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州给教师暑假补课下“禁令” 公布举报电话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01

    暑假将至,泸州市教育局下达全市学校、教师不准补课 “禁令”: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小学、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泸州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对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进一步规范,重申暑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5”条,特别是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组织小学、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出借、出租教学资源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或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泸州市教育局还设立举报电话,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人员到县区、学校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举报电话:3104697、3193628(完)泸州市教育局 杨科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