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对违章建筑说NO!龙马潭区法院执结一件相邻关系纠纷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31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谢某在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之下,主动撤除了搭建的违章建筑。

  申请执行人牟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是邻居,双方的房屋相邻。牟某房屋厨房开设窗户一方的墙体与谢某房屋厨房右侧的封闭墙体之间有一段长约2.7米、宽约2.1米的开放式连接板,双方对该连接板均无所有权和使用权。牟某厨房的通风、采光来源于该连接板方向。

  谢某在先行装修房屋时,将其厨房与连接板之间的一堵封闭墙体上新开一道门,并在连接板上距离牟某厨房窗户墙体1.3米处(连接板的中心点)重新砌了一堵封闭墙体,形成一间小屋,并沿连接板外缘安装了防盗窗(自新建墙体起算长约1.4米)。牟某认为谢某增建上述构筑物等设施后影响了牟某厨房正常的通风、采光,在沟通无果后,向龙马潭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判决,谢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将新建在牟某房屋厨房开设窗户一方的墙体与谢某房屋厨房右侧的封闭墙体之间开放式连接板中心点上的一堵墙体(宽约为2.1米)、以及安装在连接板边缘的防盗窗(自新建墙体起算长约1.4米)等构筑物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谢某并未履行,牟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进一步给被执行人谢某释法明理:一是谢某违规搭建的建筑,违反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之规定,对牟某房屋的厨房正常、合理的通风、采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影响了牟某的生活;二是如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受到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撤除等法律制裁;三是泸州是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文明城市的一员,应该让自己的行为合乎法律的规范。同时,泸州市近期在严厉打击修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如不及时撤除,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最终,被执行人谢某在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之下,主动撤除了本案中搭建的违章建筑,本案顺利执结。(邱宏 徐一丹)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