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31
因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已年过六旬的张大妈将儿子告上了法庭。日前,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了这起母子之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儿子自觉履行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母子亲情得以延续。
拆迁得补偿 分割起纷争
事情还得从1991年说起。张大妈和儿子、女儿三人在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宅基地上修建了123.98平方米的平房。儿子廖某婚后和儿媳李某在原建房屋上加盖了房屋,供一家人共同居住使用。
2017年9月,张大妈居住的房屋因国家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全家共获得房屋补偿款、构筑物赔偿款、建构筑物清误款共计30余万元。当时,儿子廖某和李某已离婚,而这笔补偿款全部汇入了李某名下。由此,母子俩因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多次交涉儿子拒绝支付,张大妈一气之下提起共有物分割诉讼,母子双方对簿公堂。
母子庭审反目 调解延续亲情
2018年4月25日,龙马潭区法院受理了张大妈诉廖某、李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判决,判令由廖某、李某支付张大妈房屋拆迁补偿款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儿子廖某非但未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还对张大妈破口大骂,伤心至极的张大妈于2018年9月28日申请龙马潭区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母子关系,决定从亲情出发对两人进行调解,多次通过电话、面谈,做双方的心理疏导工作,儿子廖某一开始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后表示支付补偿款后不赡养母亲。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母子俩达成和解,廖某于2018年11月2日一次性支付案款7万余元。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张大妈紧紧地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连连致谢。(田永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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