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2-12
2月12日(正月初八)一大早,申请执行人牟某高兴地来到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找到执行干警马红兵办理结案手续。

牟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孙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他被拖欠的劳动报酬4.2万元三年都未支付。帮牟某一起打工的7名老乡天天上门催要报酬,牟某家庭陷入困难境地。
年前,江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马红兵将该案情况逐级呈报,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拨付的司法救助款5000元,并在年前发放到申请人牟某手中。


该案一直是马红兵的牵挂,上班第二天他就立马通知被执行人孙某来到江阳区法院,与申请人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某承诺分期支付牟某劳动报酬,两年内全部付清。


牟某对法院扶危济困的司法人文关怀表示感谢,对江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马红兵及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执行工作作风表示非常满意,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表示自己深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
2018年,51岁的马红兵因工作需要从法警大队长退下来,到执行局干起了执行工作,虽然不到一年时间,但他却办结了61件执行案件,到位标的253万余元。马红兵承办的《承诺是金 让天堂的父亲不留遗憾》案例被评为泸州市“2018年十大信用典型案例”。
在执行中,马红兵深刻地体会到:人生是船,信用是帆,诚信是人生的通行证,在推进司法诚信中,必须做到以诚为本,以信为用。(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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