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宾市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导向,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三促”机制促交易服务提质增效。
一、应进必进,促交易进场“无漏点”
江安县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1月28日制定了《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江府办发〔2014〕4号),要求凡我县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得在场外交易,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015年9月25日,我县印发了《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安县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江府办发〔2015〕19号),将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类项目、资源类项目、资产类项目等纳入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如因特殊情况暂不整合纳入的,须经县政府批准并报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应进场而未进场交易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为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规范交易受理现场服务和管理的通知》(江公交易〔2015〕4号),要求全县范围内按规定应进入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必须进入我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对应进未进项目的交易结果相关部门不予认可(按规定进入省市交易的除外)。目前,我县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均统一到县交易中心场地交易,做到了“应进必进”,对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中心累计受理各类交易项目996宗(其中政府采购项目475宗(含网上电子竞价采购项目319宗)、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128宗、国有土地拍卖或挂牌18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328宗、其他交易项目47宗),涉及总金额86725.2423万元。
二、加强交易管理,促交易过程“无盲点”
(一)所有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电子化交易。根据《宜宾市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函〔2015〕142号)文件精神,我县所有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电子化交易。依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公告发布、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合同备案等操作。此外,不超过50万元的通用货物统一实行网上竞价, 依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超过50万元的通用货物统一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实现了线上下单,线上交易,线上备案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使交易活动更加便捷、透明。2018年,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政府采购(含网上竞价)项目475宗,涉及预算金额10721.1065万元。实际成交项目403宗,成交预算金额8487.2238万元,成交金额7884.7936万元,节省资金602.4302万元,节资率7.1%。
(二)切实加强交易现场管理,确保交易活动阳光透明运行。一是强化现场监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积极组织开评标活动。在开评标活动中,县财政局、县监察委等监督部门到现场进行监管。二是严把开标评标过程关,强化节点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音、视频摄录,全程监督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和开评标过程;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予以登记,统一保管专家的通讯工具等随身物品;强化门禁系统值守,严防评标过程中专家与外界联系。三是严把交易信息公开关,确保交易活动阳光透明。中心将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让交易活动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开。
(三)积极做好交易事后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一是积极处理质疑。遵循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咨询、意见、询问等进行答复,积极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采用会商处理。会同业主单位、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采购监管单位、聘请律师共同研究,积极做好质疑答复。同时预防疏导恶意投诉,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二是对政府采购中产生的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并积极报送县财政局。并对采购单位的合同备案登记实施监督,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督。三是严把验收关,积极做好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监督,会同县财政局、县监察委等监督部门,邀请未中标投标商参与验收,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预防了腐败。2018年,江安县加强交易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零投诉,受到一致好评。
三、加强内部管理,促交易水平“无误点”
(一)加强学习,确保教育方向“不跑偏”。建立学习制度,定期学习。组织“周五学习日”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下午参加集中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指导思想、党性修养方面知识学习,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时刻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二)抓制度建设,确保管理规范到位。一是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手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要求每个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定了《江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19年绩效考核方案》,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明确交易股股长为首问责任人,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采购人、供应商和潜在投标人时做到主动、热情、耐心,杜绝出现推诿、扯皮、踢皮球等不良现象。对前来办事的同志咨询情况一次性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登记表格一次发清。在政府采购程序不减、保证法定时间的情况下尽量缩短采购时间,承诺限时办结。三是制订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开标纪律、现场管理制度、参与各方现场守则、内部管理制度等流程管理制度,实现从招标公告、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监督到标后管理的全过程跟踪,形成一整套既便于操作又便于管理的工作制度。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预防腐败。一是建立党风廉政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将所有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认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各环节的风险点,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廉洁承诺书,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所有环节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下组织开展,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认真履职、依法履职、防腐拒变,坚决杜绝各项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2013年成立以来,单位职工廉洁奉公,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广大业主和潜在投标商的一致好评。(袁智慧)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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