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强制戒毒所(原劳教所)一名1980年出生的警察,干部档案记载的出生年份却为1976年。档案年龄早“出生”4年的原因,是父亲为了能把他招录进本单位。(8月8日中国青年网)
干部档案清理的“雷霆风暴”,上演了一场年龄假、工龄假、党龄假,学历假的“打假风云”。而今,劳教所副所长虚报儿子年龄并录用为国家干部的新闻一出,立即吸引了公众的眼球,让公众浮想联翩。
据报道所述:牡丹江市强制戒毒所副所长,通过更改其子年龄,让年仅15岁的隋某顺利地参加了牡丹江市职工大学成人教育班;再次通过“运作”,让原本三年毕业的隋某两年拿到“毕业证”,然后,以毕业证为“敲门砖”敲开了公职人员的大门,使其成功“转型”,让年仅18岁的儿子成为一名国家干部。其精心操作的手段,步步为赢的“连环计”,上演了一部现实版的“拼爹大剧”,拉响了反腐警报。
为让子女有个好前程,身为副所长的父亲可谓是煞费苦心。然而,如此“父爱”背后谋取的是一己私利,损害的却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是裸权在撒野,更是监管缺失锥心的痛。
如今,舆论的“利剑”毫无疑问地指向了身为“副科长”的隋某,靠年龄造假获得入学资格,靠“勾兑”获得文凭,靠文凭进入干部队伍,年龄造假带来一系列“好处”,而今,却成了质疑隋某的“铁证”。纪检监察快速介入、高效办案,还原事件的真相,及时将案件公诸于众,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最大程度消除影响,才是当务之急。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任何弄虚作假、瞒天过海的把戏,也不过是“南柯一梦”,终难逃事情暴露的结局。然而,“造假干部”的情景剧,却不只是个“黑色幽默”,值得每个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反思反省、引以为戒。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治理造假干部必须动真格,出实招。要杜绝干部造假,尚需打好“组合拳”:首先,必须仔细深入了解,严格审查,严把“入门关”;其次,补齐制度短板,让监管层层施压,加大干部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干部档案管理终身负责制,才能让档案管理不再任性;最后,唯有高扬处罚的处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造假者一律严管重罚,一票否决,让“造假”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碰的“禁区”。(王语桥:四川泸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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