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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南溪: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助力棚户区改造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8-09

  “谢谢你们!要不是有你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日前,宜宾市南溪区居民罗某对人民调解员激动地的。

  罗某于2006年6月购买了位于南溪区翠金街成某的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但罗某当时由于经济困难和法律意识淡薄,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罗某付完房款后,成某将房屋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给罗某,罗某搬进该房屋居住至今。今年,罗某居住的区域被划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罗某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成某听说该区域划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后,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该房屋产权属于自己。为此,罗某和成某多次发生争吵。

  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解决该问题。人民调解员讲解了《合同法》的相关法规,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经过人民调解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协议:继续履行原合同,成某协助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罗某支付成某车费及务工费1100元。(罗晶)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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