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省份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扶贫领域的反腐工作情况,其中,仅广东、山西、宁夏、甘肃4省区就有超过2000人因在扶贫领域违纪被处理或处分。(8月10人民网)
扶贫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为贫困人群雪中送炭。******曾强调:“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扶贫资金本应切实用于改善民生,而部分党员干部却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党纪法规,忽视百姓疾苦,通过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厚亲友等手段,为一己私欲贪占扶贫资金,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要使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就要屡出重拳,查处不正之风,对扶贫腐败严惩不贷,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
一是要加强监管。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精准确定贫困户身份,做到信息公开,对扶贫资金的去向进行实时追踪,并定期进行公示,抓好每一个环节,对于疑点和腐败苗头,应积极彻查,严肃整顿资金划拨过程。
二是加大惩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扶贫领域推进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第一时间对违规腐败行为进行问责,力扫扶贫过程中不作为不担当的消极之风,严惩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的腐败行为,保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加深教育。强化学习党纪法规,端正思想。预防重于查处,应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践行“两学一做”的要求,防止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弱化和腐化。
扶贫是我国“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更应该心系贫困人群,维护群众的利益,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洁勤政,让扶贫工作切实为民谋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增砖添瓦。(黄橙:青海西宁市)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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