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8-12
6月,泸县被确定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示范县”。这是机遇,更是挑战。司法行政要改革,干部队伍是关键,泸县司法局突出“四抓四强”,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增强司法行政改革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抓班子,强领导。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以“五讲一促进”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建设。创新监审股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加强过程监督,保障依法决策。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股室和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责任,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合力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是抓整合,强合力。围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执法保障”三项职能,按照“岗位责任、职级职务、待遇条件”三不变原则,整合办公室、政治处等五个股室为综合协调办;整合基层股、公律股等两股室两中心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宣股成立法治行政教育中心,整合社区矫正力量成立社区矫正执法中心,推行“一办三中心”大股室工作模式。通过整合资源,优化职能,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基层一线、业务一线战斗力大大增强。
三是抓制度,强管理。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机关管理的十二条制度清单》《镇(街)司法所管理考核办法》《律师评议考核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分批分层开展“廉政谈话”70余次,印发督查通报3期。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和约谈力度,做到年初有目标、季度有通报、半年有述职、年底有评议,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四是抓培养,强素质。结合工作实际,有目的、有重点、有需求地选派6名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增长才干。选派5批次20多名基层干部到高校培训学习,举办司法行政系统“两学一做”暨综合素能提升读书班、新闻信息写作培训班、庆祝建党95周年暨司法所所长半年工作述职会,组织司法行政业务培训3期,全领域、多层次培养,有效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通过评先争优树立榜样,增强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宿感,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今年,系统内表扬了12名优秀党员,2名同志和1个集体被市局授予三等功,机关支部被泸县县委表扬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党员律师受到县委表扬。(泸县司法局宣教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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