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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加装雨棚遮阳伞要遭查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6-08-16

  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宜宾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为宜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氛围,宜宾决定在老城区、江北片区、南岸片区、临港开发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集中整治“飙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或掉头、逆向行驶”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飙车”违法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处罚款150元。

  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罚款200元,并记12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严厉查处两轮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违法行为。两轮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依法责令其改正、处罚款50元。

  严厉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或掉头”等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支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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