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8-16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泸州市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泸州市近期下发《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细则》。《细则》明确,凡得到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企业,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无偿资助,或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
据了解,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省创新型企业和泸州市科技型企业。申请泸州市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需要为泸州市三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税务关系在市级或三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泸州市创新基金项目主要分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无偿资助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不超过研发支出4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确定;贷款贴息则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中试熟化予以支持,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医药类项目可延长至三年),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对社会或环保有不利影响的项目将不予以支持。(记者 谢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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