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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伏镇:未批乱采松脂遭起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19

    7月18日,泸县森林公安分局在太伏镇查获非法采集松脂、破坏森林的不法行为,并给予了案件当事人王某责令停止不法行为,补种损坏树木相同株数的树木并处罚金2千元的行政处罚。

    7月17日,太伏镇森林管护站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太伏镇大山村1、15社非法采集松脂、破坏森林资源。接到群众举报后,太伏镇森林管护站向泸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森林公安分局汇报了案情,经研究于次日深入林区调查处理。18日,通过调查取证,并找到了案件当事人王某,王某对案情供认不讳,泸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非法采集松脂的王某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完)泸县太伏镇森林管护 张光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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