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是独立竞买,也可以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竞买申请办法: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08月16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竞买人须到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科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帐号:2304346129124919980,开户行:泸州市工行城西支行,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2011年8月8日9时至2011年8月18日10时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v.cn) 及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进行查询。
联系人: 方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0)2584504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7月20日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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