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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工资"被增长" 泸州统计局:市民对数字误读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7-22

    7月18日,泸州市公布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称全市在岗职工上半年平均工资14216元,增长15.2%,每月平均工资达2369元。这一信息发布后,泸州市数千网友在各论坛、微博上进行热议。为此,泸州市统计局相关人士表示,市民对这一数字存在误读。

    网友热议:月均工资“被增长”

    月均工资2369元这个数字公布后,有网友表示,自己的工资并未达到平均水平,“一不小心就被增长了!”不少网友纷纷在各论坛上留言“没那么多”。

    在腾讯论坛上,有位叫“退色的玫瑰”的网友晒出了自己的月工资情况:“一个月的工资1206,房租550,水电气费100多,电话费100多,还没算生活费,就去了一大半。悲哀!被一平均我又涨了一千多的工资了。”

    “我倒是有那么多!”一位叫“卡卡”的网友说,自己的月均工资达到了平均标准。网友“耿直人”也说:“我基本能达到。”

    统计局:市民对数字存在误读

    面对市民对这一数据的热议,泸州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对这一数字存在误读。“大多数市民把自己的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混淆了,还有的市民甚至把退休工资也拿来作比较了。”这位工作人员说。

    泸州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夏廷金告诉记者,此次的统计对象是城镇职工,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制单位,也包括国有控股单位,私营单位并不包括在内。因此,部分市民在私人店面打工的收入并未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此外,在统计的这些单位中,因行业的不同也存在职工工资高低不同的现象。其中,建筑业和教育业上半年的人均工资水平增幅就分别达到了16%和16.5%。“由于这两个行业从业人员较多,在统计调查的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较高,加上增幅较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夏廷金介绍说,“2369元是一个综合数据,我们取的是平均数。”

    此外,从工资指标上来看,除了在岗职工的基本工资外,个人所得奖金、津贴、劳保用品和以实物形式发放的津补贴等也在统计范畴中,并不是市民理解的纯粹的现金。(完)王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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