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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群众监督岂能呵斥了解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6

    绍兴嵊州城北工业园区有大量污水涌入曹娥江的情况曾多次被曝光。有居民对记者抱怨嵊州市环保局监管不力。正当记者打算做进一步采访的时候,绍兴嵊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郑伟长却当着记者的面,用方言呵斥,令其“住嘴”。(9月5日新华网消息)

    群众对于国家机关的工作,有着监督的权利,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群众自然可以去监督,这种权利也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郑队长这一声呵斥,不仅将群众的意见狠狠的从嘴边打了回去,同时也附带着扫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巴掌。

    俗话也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果工作做的踏实,站得住理,何必恼怒于群众的一张口呢?又何必因为群众的一张口就要求群众闭嘴呢?而作为一个公务员,以此种工作态度来对待对其工作开展监督的群众,不像是“人民公仆”,倒像是凌驾于群众头上的太岁一般,真是大大的不应该。

    公务员代表的是整个国家的形象,一言一行不仅事关国家利益,也事关群众利益,如此做法不仅寒了群众的心,也对国家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不管郑队长是因为何种原因发出“住嘴”的呵斥,都是对群众感情和国家形象的伤害,确实应该闭门思过,好好反省。(完)作者:啊熊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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