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26
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扎实开展“警民亲”活动中,坚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载体,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推动司法作风建设,积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在庆祝中国***成立90周年上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是集中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三是深化效能建设提升执行力和整治“庸懒散”专项活动,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遏制官僚主义、特权观念,严肃处理违反“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等行为。
四是每半年组织一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是广泛开展“开门评法官”、“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强化司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司法公平正义问题。(完)泸县人民法院 刘定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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