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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讨薪 泸州384农民工获首胜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9-10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纳溪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8月,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办理的纳溪区384名农民工跨省讨薪案,已由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农民工全部胜诉。至此,四川省涉及农民工人数最多、欠薪金额最高、历时时间最长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目前,泸州市司法局率专案组,正积极为案件二审和判决顺利执行做好充分准备。

包工头跑了泸州农民工被欠500万

  据了解,2008年以来,全省有500名农民工(其中纳溪区384名),先后到吉林省白山市的得胜、建兴、二建、星泰、旺达、鑫德6个建筑公司承包建设的建筑工地务工。务工期间,各建筑公司管理不规范,既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又不执行国家有关民工工资专储、专管,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规定,将人工工资全部结算给包工头伍某。

  后来,伍某携款逃逸,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金额高达700万元,其中,泸州纳溪的384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累计达500万元。事后,民工们数次找到各建筑公司协商未果,继而开始讨薪。

  2010年,泸州市司法局获悉纳溪区384名农民工在吉林省白山市被拖欠数百万元劳动报酬后,组织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介入。鉴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且系跨省维权,市司法局将该案作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报省司法厅,并建议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市、区援助中心负责,组成维权专案组三级联办。意见得到采纳,该案被列入2011年省、市督办的案件。

  今年4月,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率专案组一行4人,和四川日报等多家省内主流媒体记者一起,前往吉林省白山市参加了首批10个案件的第一次庭审。

首批10个案件讨薪农民工一审全部胜诉

  8月初,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通知,因第一次开庭时欠薪逃逸并归案的“包工头”伍某未到庭,部分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本案将再次开庭审理。泸州市和纳溪区司法局安排专人于8月9日奔赴白山市。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追加伍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中,为让法院查清本案的全案事实,维权律师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向伍某进行了质询。

  伍某当庭称主要是由于五家建筑公司以“期房”与其结算劳务工程费,导致他三年多来没有货币资金与农民工结算劳务工资的事实。庭审结束后,专案组多次与浑江区人民法院就五家建筑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交换了意见。

  8月14日,浑江区人民法院最终就这10个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由第三人伍某与各建筑公司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连带责任。至此,涉案金额累计89万元的首批10个案件,农民工一审全部胜诉。

  据唐毅介绍,目前,泸州市司法局率专案组正积极为案件二审和判决顺利执行做好充分准备。(完)金其云 王良洪 记者 雷朋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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