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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显森:为检察院组织20场预防犯罪宣讲叫好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13

    “礼尚往来”会不会算受贿?只收钱不办事构不构成犯罪?如何区分一般的工作失职与玩忽职守?近日,在省检察院会议室,来自德阳市检察院的反贪干警李璐君以案讲法,拉开了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全省巡讲的序幕。据悉,这是省检察院首次以宣讲团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接下来的两个月,宣讲团将走进部分市、州和省级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举行约20场宣讲报告会。(四川日报2012年9月13日)

    中国是礼仪之邦,崇尚礼尚往来,那作为领导干部,只收钱不办事构不构成犯罪呢?省检察院的反贪干警以案讲法给了我们答案。其实有些领导干部就是自欺欺人,以为我只收了别人的钱,不为别人办事就不构成犯罪,如果你不是领导干部,谁来给你送钱呢?实质还不是受贿的表现,送钱的人以后不找你办事,俗话说得好“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就是这个道理。所以,省检察院在没有发生职务犯罪的“和平”时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全省巡讲活动,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此举甚好。

    多数人都有一种侥幸心理,长期不提,就会麻痹大意,“掩耳盗铃”,慢慢走入犯罪的深渊。因为没有人提醒,也没有人被查处的消息,失去了防范和警示意识,以为自己只是收钱、吃饭又没帮人办事,再加上找关系“托”你办事的人托词几句,会没事的。殊不知自己已一步步坠入泥潭,以后难以自拔,因为有了一次就有二次,久而久之就觉得无所谓了,视党纪国法于不顾,逐步走向犯罪的道路。

    省检察院的预防针“打”的及时,越是在“风平浪静”的时候,越是需要提醒,需要警示,此次巡讲一定会提醒我们的广大领导干部,常怀律已之心,远离职务犯罪。(完)作者:肖显森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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