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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芙蓉威鑫纪委“5个强化”推进销售监督常态化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3-01

  为进一步强化对煤炭销售、采制化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销售、采制化人员责任意识,积极防范煤炭销售、采制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川煤芙蓉威鑫煤业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5个强化”确保煤炭“销售过程”、“采制化”各环节持续监督常态化。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督促销售、采制化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心,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履职、正确履职。

  二是强化廉洁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经常向销售、采制化人员 “打招呼”,常提醒的方式, 进一步提升自我防范能力,不越“红线”。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督促业务部门组织销售、采制化人员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关于煤炭采制化相关标准,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水平,以此促进采制人员规范操作。

  四是强化监管职责。督促销售、采制化业务部门每月至少十次对采样、制样、化验环节进行自查,并形成相关记录,记录包括时间节点、过磅人员、采制化工作人员、采样点、采样量、制样过程、化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纪检部门对销售、采制化主管部门的采制化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对监管履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威鑫公司管理人员纪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不定期对销售、采制化人员监控录像进行检查,对销售、采制化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采制化操作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经济责任。(范雪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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