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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黄沙镇:“四措并举”夯实村(居)务公开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8-16

  为进一步发挥居(村)务公开作用,确保村级事务“阳光透明”落到实处,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四措并举”夯实居(村)务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坚持“村活动室公开为主、社片公开点为辅”的原则,按照统一模板的公开栏,采用张贴式公开,同时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入户宣传讲解等形式公开。坚持党务、政务、财务等“三务内容”公开,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二是明确村(居)务公开时限。要求村(居)和党组织简要情况、“两委”成员相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要长期公开。定期公开村(居)务内容,财务出纳帐、流水账公开必须每月公开一次,时限不少一个月,让群众看明白,知明细。救灾捐助、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三是明确村(居)务公开程序。各村(居)委每月10前提出村(居)务公开方案,报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和两委会联席会议讨论商议,确定公开内容,镇“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参与。商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开会通过,签字盖章及时公开。

  四是加强村(居)公开监督管理。建立公开内容备案制度,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立卷,归档备查。健全定期上报制度,每次公开后5日内将公开内容上报镇政府,存档备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与绩效工资考核挂钩,纳入年终考核。(李丽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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