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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国:“终身问责”推动职业精神的建立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8-16

  近日,中央印发《中国***问责条例》,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第十条明确提出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终身问责以党内最高条例的形式进行确立,是***人集体意志的体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向心力和凝聚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和重大突破,是***员行为的准则,全党上下都必须严格遵守。

  有人担心:严格甚至苛刻的问责会束缚一些人工作的手脚,令他们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念头。这样的观点其实站不住脚。“终身问责”不是非要和谁过不去,它的指向是从源头上令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强化责任意识——在当下中国,这非常有利于在党内推动职业精神的建立。至于哪些是无心之过,哪些是有心之错,自有更详细的规定进行研判。更何况,行使公权力者还处于极端的强势,远没到被约束到需要如此“保护”的地步。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对所作出的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坚决改变过去一人说了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等一些不负责任的做法。“终身问责”犹如一把利剑高悬在决策者的头顶,时时发挥其威慑效力,使决策者作出决策前更加审慎,所作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更加有利于与地方发展相结合,也能更加起到实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失误,有利于地方科学发展和群众利益的实现。

  “终身问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意识,做到作重大决策要从大局出发,从顶层设计着眼,对所作决策终身问责。要时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虚头巴脑”,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勇于作为,干出实绩。(刘志国:四川达州市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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