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8-17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使真劲、动真格。***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8月15日新浪网)
过去评价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往往以工作上不出错、不违反党纪国法为分界线,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往往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效果自然不好。为了改变和治理为官不为、乱作为的状态,***中央印发了《中国***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要求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一旦发现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一律严肃问责。
中央一再重申,治理为官不为要作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突破口,但小部分领导干部依然充耳不闻,工作状态是“八点上班九点到,一杯茶水一张报”,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原因何在?笔者以为,主要是领导干部职责不清,遇到事有相互“踢皮球”的现象;干多干少一个样,只求平安但求无错,不求多做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力不足,上调无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有一部分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乱作为,与中央的政策打擦边球,甚至与中央的政策对着干。
因此,严格执行党的问责工作,可以明显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值得肯定。在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存在的情况下,党中央使真劲、动真格很有必要。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的今天,党中央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无疑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吹响了从严治党的号角,是一种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的创新,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严格执行党的问责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落实,着眼长远,力求长效,要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建立起问责的长效机制,问责为官不为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还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有力监督。(江枫:四川古蔺县永乐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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