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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安交警出台措施 提前部署长假期间交管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14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文件确定4个法定节假日连休免收通行费,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后,高速公路、城市周边公路、通往景区公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小型客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将更加突出,疏堵保畅任务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将更加繁重。为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近日,笔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制定并出台相应措施,准备迎接实施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后的第一个国庆节长假的到来。

    切实加强形势研判,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今年国庆与中秋相连,又是实施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后的第一个重大节假日。全市交警部门将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认真分析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后辖区道路交通流量变化趋势,分析交通流量可能剧增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预判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谋划各种方案预案和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同时,也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一旦出现交通严重拥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处置,及时采取措施,妥善有效应对,确保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协调交通收费、路政、养护等单位,在重点路段部署清障施救车辆,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施工审批,尽量避免节日期间占道施工。

    加强收费站交通管理,确保收费站秩序良好。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对免收通行费的小型客车采取入口领卡、出口交卡的办法,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等流量较大的站点,仍可能出现排队等候现象。在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大队将主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研究收费站交通组织问题,合理规划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免费专用通道;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将通过提前提示、渠化车道、物理隔离等措施,设置专门的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安排专门的疏导人员,引导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道行驶,提高通行效率;对于收费站可能出现的通行高峰和交通拥堵等情况,将督促收费站制定应对预案,谋划好相应的对策措施,必要时停止发卡、收费,快速放行,确保收费站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排队等候现象;将增派警力,加强收费站等交通指挥疏导,保障车辆按照提示、渠化有序排队通行,确保收费站秩序良好。

    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在重大节日期间,各级交管部门将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合理安排警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装备投入主要公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将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落实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24小时勤务,严格实行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六必查”要求,特别对免收通行费的7座微型面包车将加强检查,防止超员载客,避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旅游景区管控和区域警务合作,避免严重交通拥堵。公安交警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通往旅游景区道路沿线和弯道、坡道、临水、临崖路段的交通标志进行排查清理,争取在节前完成增设各类警示提示标志工作。同时,将安排充分警力,并协调景区管理部门,加强通往旅游景区道路和停车场点管理,保障通行景区道路安全畅通和停车场点的交通秩序;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相邻大队将建立疏堵保畅联动工作机制,信息相通,联勤联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将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制度,接交通事故报警后,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清障、快速恢复交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严防造成交通拥堵。

    切实加强宣传提示,有效引导群众出行。将会同交通运等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主要道路通行信息,提示引导驾驶人和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输式、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同时,针对重大节假日自驾车出行人员特别是新驾驶人较多的情况,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卡,在收费站、服务区、旅游景点广泛发放,宣传驾驶人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驾驶常识,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切实加强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交警部门将加强执勤执法教育,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和理性、平和、规范执法理念;在收费站等明显位置公布报警求助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求助;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和执勤点,积极创造条件向过往驾驶人提供问询、指路、休息、饮水等服务;遇有突发疾病、车辆故障、受困求助时,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救助。(完)泸州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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