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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洞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注入“强心剂”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15

    9月以来,泸州市泸县方洞镇通过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工作考核、严格督查问责等措施,整合各责任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提升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打造宜居新方洞打下了坚实基础。

    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支撑。9月起,镇内2个社区保洁经费每月合计增加4千元,全镇保洁经费每月投入增加至2万元,新增保洁员7名,保洁员队伍扩大到30名,场镇街道、公路沿线保洁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同时,方洞镇还将投入资金2万元购置垃圾桶40个,总投资200万元的场镇过境公路改造工程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预计春节前可完工。

    方洞镇整治办还针对公路沿线保洁、卫生基础设施维护、“五乱”现象治理等工作重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分值,确保考核有据可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起规范化、常态化考核机制。镇整治办牵头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查组,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实行一天一检查,采取“一周一公示、半月一通报、一月一亮相”方式公布检查结果,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工作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下发扣分通知书及整改意见,考核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综合目标考评。

    同时,为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由镇纪委负责对分管领导、整治办、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力度、工作措施办法、工作成效等进行督查,从镇纪委、目标办抽调人员组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组,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每周对各责任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口头告知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未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由督查组发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任单位整改。(完)雷林 周渭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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