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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召开煤矿管理工作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01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召开煤矿管理工作会,会议围绕古蔺县煤矿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中的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面临严峻的形势,通过矿业权设置方案、实地核查纠错调整、矿业权修编等工作的开展,将逐步解决小煤矿生存发展资源增划问题。

    在会上,煤田地质局一三五队地勘院邓全院长首先介绍矿业权修编工作开展情况,修编工作涉及到22个小矿的资源增划,其中有8个实地核查纠错矿已按修编方案开展工作,基本实现了矿区范围调整的最大化,修编方案近期通过省上组织专家审查,然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小煤矿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在省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现按矿业权设置方案、按实地核查纠错调整方案办理后,已经基本具备,下一步发展的空间也将实现。提出依法开采,安全开采的建议。

    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述清提出根据2010年度储量报告反映采出量和保有量,分为四种情况分类管理的思路,并对超层越界的处罚建议:1、请中介机构对2010年巡查中发现涉嫌超层越界矿山及储量年报检测中发现的涉嫌超层越界矿山进行检测;2、要求煤矿企业在对规定的时间内对越层越界的部位打好永久性密闭墙,由执法大队及中介机构、国土所监管人员组成工作组检查验收,将永久性密闭的编号、时间、验收人标注清楚,并拍照存档,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密闭验收表上签字,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密闭验收监管责任制。由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企业写出《不再越层越界开采承诺书》,并存档在案。3、查实后的违法行为争取从轻处罚,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4、分阶段处罚。在这次查处中暴露的超层越界行为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从轻处罚;以后的按文件规定,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以物价部门最新评估的煤炭销售价为没收标准,从重从严处罚。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措施:严格管理,跟踪监督;服务企业,督促企业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扩能增划、纠错调整、整合办证只要是资料备齐的,处罚有承诺的,先行办理;对中介机构实行红黄牌制;加强矿山年检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要求;煤矿引发地质灾害的有关要求。

    这次会议将对规范古蔺县煤矿企业资源管理,特别是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将起到有效遏制。(完)古蔺县国土资源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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