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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优先保障按需供应 自贡市已落实用地265亩

川南在线2010—2019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1-08-02

    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自贡市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共落实用地10宗,土地面积达到265.13亩。其中自流井区和市本级47.6亩,贡井区58亩,大安区16.6亩,沿滩区9.7亩, 高新区74亩,荣县25亩,富顺县34亩。全部保障性住房用地均选址在已征国有土地或城市国有土地上,以确保相关工程按期开工。

    据介绍,自贡市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建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区县政府领导负责,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各区县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整合盘活土地资源,充分挖掘、发挥其使用潜力;实行“绿色通道”的土地供应机制,减少、合并环节,简化、优化程序。

    另据了解,自贡市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供应政策,全市各类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动迁安置房用地按照《划拨工地目录》,以划拨工地方式进行管理;加强了工程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监管力度,严禁实施主体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性质。(完)罗乐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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