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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副书记、市长刘国强纳溪凤凰湖旅游项目现场办公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06

市副书记、市长刘国强纳溪凤凰湖旅游项目现场办公(图1)

市副书记、市长刘国强纳溪凤凰湖旅游项目现场办公(图2)

    8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强,市委常委、副市长喻双率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和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人到凤凰湖旅游项目现场,就用地指标和景区开发规划进行现场办公。刘国强要求相关部门和业主,要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资源价值。纳溪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冠松,区委副书记、区长熊启权,副区长郭彤参加现场办公会。

    2010年5月,区政府与泸州贤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凤凰湖开发协议,该项目总投资20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1.1亿元,项目点地约1000亩,预计工期三年。该项目于2010年7月完成项目涉及范围的土地测绘工作和总体规划评审,今年6月已完成了项目控制性详规,目前项目征地拆迁摸底工作已完成。由于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紧地指标紧缺,企业用地削减,项目用地指标存在困难。

    刘国强一行认真听取了项目业主就凤凰湖开发规划理念、土地利用规划、形象定位和项目用地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汇报后,刘国强指出,当前,国家、全省都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二、三产业都需要转变;我市的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的发展,将是我市转变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凤凰湖旅游开发项目是全市的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和纳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凤凰湖旅游开发项目,希望业主进一步增强信心。刘国强要求,要加强规划,努力把项目做得最好,充分利用良好的山水打造高端产品;规划部门要大力帮助业主作好规划,要着眼长远,保持原态风貌和建设相对集中。

    刘国强强调,纳溪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凤凰湖旅游开发项目,让项目尽快建成,让凤凰湖旅游价值全面增长;要进一步规划好、设计好凤凰湖旅游开发项目,全面提升环境资源价值;相关部门要做好用地指标的落实工作,力争在明年6月完成1000亩的用地指标,确保在明年底为业主落实好1000亩土地。

    当天,市旅游、国土、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就凤凰湖旅游开发项目的开发前景、规划定位和景区打造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完)纳溪区宣传部 金其云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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