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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乡党风廉政建设重基础、抓落实、求实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08

    近年来,兴隆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始终坚持 “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乡纪委组织协调、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乡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乡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明显好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行为规范的意识明显增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素养。该乡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非常注重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教育。经过学习,使全乡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提高了党性修养,公仆意识不断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乡、村干部自律,规范行政行为。该乡非常注重在节日期间、干部调整等特殊时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乡党政一把手经常深入村、单位,通过约谈主要干部或负责人、听取工作汇报、了解群众等来掌握村干部动态,督促和要求农村党员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的要求行事;目前,全乡无一例因单位或干部个人行为而引发的信访案件发生。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核惩处。该乡不断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凡是群众举报的案件,乡纪委立即予以查清查明,并做出相应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源头治理。为规范干部行为,树立乡村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制定和下发了《兴隆乡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严格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兴隆乡关于村、站用车与公务接待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隐患及案件,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地维护了该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完)兴隆乡 李长青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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