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3-07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3月7日,泸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到泸县潮河镇开展药品安全抽样检查工作,潮河镇相关负责人及食药监所参加。

执法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现场检查与监督抽验相结合的方式,核对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资质,查看了购销票据,并严格按照抽样程序对药品进行抽验。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业务指导,现场讲解了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及记录填写等注意事项。


本次检查作为“春雷行动2019”药品放心执法行动的一部分,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家,抽检西药2批次,中药饮片8批次,进一步提高了涉药单位的规范经营意识、管理意识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张代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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